集团公司开展一季度专项工作评价

        绩效激励指导思想

        聚焦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,以效益为中心,以精益管理为手段,实行工资总额包干、利润目标效益挂钩、重点任务特别贡献奖励的绩效激励机制,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 按照集团公司《2019年绩效激励办法》中关于专项工作评价的相关要求,生产管理部与各单位对接,于4月9日上午对高精铝、银湖铝合金、铝业、炭素、电力等五个单位进行一季度专项工作评价。

        专项工作主要包括产量任务、质量管理、成本控制、安全环保、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,基本涵盖整个生产流程。生产管理部对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按“优、良、一般”三个等级标准进行评价。其中,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评价采取事故一票否决方式进行。

        各单位对一季度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,阐述了自评依据和结果,表示坚决拥护集团公司绩效激励办法,并对集团公司征集评价办法改进意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,中孚实业总经理助理、生产管理部经理王力对此给予充分肯定。

        各单位纷纷表示,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评价,更加有针对性地对上阶段工作进行总结,查找不足,明确改进方向,对更好地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接下来,生产管理部将对各单位评价情况进行综合汇总,并对公司一季度专项工作进行结果评定。

和我们联系(*)为必填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