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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党程序:
1、 如果自己认为符合一个党员积极分子的条件,就按要求认真撰写《入党申请书》并及时递交所在的党支部。
2、党支部(支委)对所有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,初步选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考察名单。基本条件包括: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(一年级表现突出的同志可适当缩短时间)。征得你所在单位主管领导、领导和同事的公认后,支委方可研究确定。支部确定后,再上报党委,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后,下发通知至你所在支部,方可作为积极分子开始培养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。
3、入党积极分子一季度应向所在的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。经过一年半的培养(至少是六次思想汇报),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,转入发展对象(社会关系调查、党内外群众座谈、公示、综合考察、计划生育、培训等),对少数还有争议的发展对象,决定做进一步的调查。没有问题的可提交上一级党组织(党委),经审查无任何问题,再提交上一级党组织(市委组织部),经审查无任何问题,再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4、对少数有争议的入党对象继续进行调查,并交下次支部大会讨论。若不通过,则继续考察,在下一批发展预备党员时再考虑。
5、召开支部大会,发展对象宣读《入党志愿书》,两位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意见,支部大会讨论后全体正式党员进行投票表决。
6、表决通过后,填写“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”,并完善“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”等表格后,将发展对象材料和表决情况递交党总支(支部),由党总支(支部)上交党委。
10、由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填写申请人入党意见。
11、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审批后,下发通知,公布预备党员的名单。
入党要求:
1、思想成熟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入党的动机端正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、工作认真,成绩优秀,踏实敬业,团结群众。
3、待人诚恳,态度端正,能起带头作用。
4、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生活严谨。有处分未撤销的同志暂不予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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